關于無錫公布2018年度社會保險基數調整的通知
各市(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各部委辦局,各有關單位:
經市政府同意,按照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發布2018年度社會保險有關基數的通知》(蘇人社發〔2018〕160 號)的有關規定,現將我市2018年度社會保險有關基數通知如下:
一、2018 年7 月1 日至2019年6 月30 日期間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領取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年齡的參保人員,以及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間達到退休年齡的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員,基礎養老金計發基數為6645元,計算當年實際繳費工資指數的基數為79741元。
二、2018年7月1 日至2019年6月30日,參保人員社會保險月繳費基數的上限為19935元,下限為3030元。上限按年度內累計月平均計算。期間參保人員的繳費工資大于等于3125元的,相應年度的最低繳費系數按1.0計算。
三、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市區個體工商戶及其雇工、靈活就業人員月繳費基數一檔為3030 元、二檔為3375元、三檔為3832 元、四檔為4273元、五檔為4832 元、六檔6645元、七檔19935元。
江陰市、宜興市2018年度個體工商戶及其雇工、靈活就業人員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方案,由兩市報我局備案后執行。
四、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市區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基本繳費工資基數按照下限3360元,上限19935元執行。
無錫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年7月2日
無錫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公室 2018年7月2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