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上海市人社領域涉及2018年度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相關事項的說明
作者:輕松保 |
發布時間:2019-07-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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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國家要求,各省應以本省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和城鎮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加權計算的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核定社保個人繳費基數上下限。2018年,上海市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為105176元/年(8765元/月)。 為切實減輕企業負擔對平均工資口徑調整,上海市社保繳費基數上下限將采用三年過渡到位的辦法。
2019年5月起,本市以8211元/月作為計算社保繳費基數上下限標準的參考水平,按此計算上下限分別為24633元/月和4927元/月,上述標準已于4月30日發布實施。
同時,為優化人才引進環境上海市人才引進政策中涉及“上年度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的事項,在2019年5月至2019年10月的六個月過渡期內,仍以“7832元/月”作為參考水平。2019年11月起,參考水平調整至8211元/月。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領域涉及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的社保待遇和其他相關政策事項,也將有序平穩銜接。
文章關鍵詞:
2018年度上海社平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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